課程描述INTRODUCTION
金融消保新實施辦法及糾紛化解
· 客服經(jīng)理· 理財經(jīng)理· 法務人員· 其他人員
日程安排SCHEDULE
課程大綱Syllabus
金融消保新實施辦法及糾紛化解
【課程大綱】
第一部分 解讀中國人民銀行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》(中國人民銀行令〔2020〕第5號,簡稱《新辦法》)
一、《新辦法》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
二、《新辦法》的適用范圍
三、《新辦法》的內容解讀
1、規(guī)范金融機構行為方面
(1)加強內部管理
(2)突出權利保護
第一,引入了受尊重權。
案例分析:
第二,對公平交易權和自主選擇權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。
案例分析:
第三,擴大了信息披露范圍,強化了知情權保護。
案例分析:
(3)規(guī)范營銷宣傳行為
第一,金融機構應當建立專門的金融營銷宣傳管理制度。
第二,金融機構應當建立事中管控機制,加強對營銷宣傳行為的監(jiān)測與管控,確保遵循基本程序和標準。
第三,金融機構應當對營銷宣傳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虛假宣傳。
第四,金融機構向金融消費者發(fā)送金融營銷宣傳信息的,應當提供拒絕繼續(xù)接收金融營銷信息的方式。
2、保護消費者金融信息方面
案例分析:
3、解決金融消費爭議方面
(1)《新辦法》詳細規(guī)定了金融機構處理金融消費投訴的主體責任。主要包括:
第一,應當按年度向社會發(fā)布金融消費者投訴數(shù)據(jù)和相關分析報告。
第二,應當通過金融消費者方便獲取的渠道公示本機構的投訴處理方式。
第三,應當按照人民銀行要求建設投訴處理信息系統(tǒng),對投訴進行分類并按時報送相關信息。
第四,應依法依約處理金融消費者投訴,并告知投訴人處理情況。
(2)《新辦法》明確了人民銀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范圍、渠道和程序。
(3)《新辦法》對金融機構收到人民銀行轉交的投訴的處理時限、處理情況反饋和投訴資料保管提出了具體要求。
三、法律建議
1、加強金融消費者權利保護。
2、規(guī)范營銷宣傳行為
3、依法依約處理金融信息
4、及時有效處理投訴
5、加強內部管理
第二部分 解讀最高法院、中國人民銀行、中國銀保監(jiān)會《關于全面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。
一、《意見》總體概述
1、《意見》對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案件范圍、調解協(xié)議的司法確認制度作出規(guī)定。
2、《意見》對規(guī)范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工作流程作出規(guī)定。
3、《意見》強調,各部門要加強分工協(xié)作,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保障落實。
案例分析:涉農企業(yè)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——探索金融服務方式創(chuàng)新,對特定的“三農”企業(yè)制定特殊貸款展期規(guī)定
二、《意見》的創(chuàng)造性:
三、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特點:
四、如何理解“調解優(yōu)先、調判結合”原則
五、推進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義
六、《意見》的內容及流程
1.調解案件的通知和接收
2.調解期限
3.調解場所
4.調解成功案件的處理
(1)雙方當事人要求制作調解協(xié)議的
(2)雙方當事人不要求制作調解協(xié)議的
5.司法確認
6.終止調解及其情形
7.無爭議事實記載
8.專業(yè)意見的出具
9.調解不成案件的處理
10.爭議案件的處理
11.參照委派調解規(guī)定
金融消保新實施辦法及糾紛化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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